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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16日—7月17日期间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金湖西路教育局办公楼三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两类,即教师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校医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岗位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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