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词与虚词两大类
1.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能够独立成句。
2.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只有副词例外),它们的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1)名词: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表示人的名称。
名词的类型:①表示具体事物,河流、高山;②表示抽象事物,如政治、科学;③表示时间名称,上午、夏天;④表示处所名称:上海、中国;⑤表示方位名称:上、下(简称方位词)。
名词的语法特点:①表示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
②方位词常用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方位短语;
③名词一般不受副词修饰。
(2)动词:是表示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等意义的词。
动词的类型:①表示动作、行为:坐、听;②表示存现、消失或发展变化:有、发生;③表示心理活动:爱、恨;④表示使令:叫、让;⑤表示可能、意愿(能愿动词):能、会;⑥表示趋向(趋向动词):来、去;⑦表示判断(判断词):是。
动词的语法特点:①动词一般受副词“不”的修饰;
②动词后面可以带“着、了、过”,表示动态;
③一部分动词可以重叠,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的意思;
④判断词“是”主要是联结句子的主语和宾语;
⑤能愿动词后面不能跟名词,能愿动词可以和后面的动词一起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
⑥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在谓语中心语后面作补语。
(3)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状态的词。
形容词的类型:①表示事物形状的:高、矮;②表示事物性质的:漂亮、结实;③表示事物状态的:快、慢;
形容词的语法特点:①一部分形容词可以用重叠形式来加强语义;
②大多数形容词可以受副词“很”修饰。
(4)数词:是表示数目的词.
数词的类型:①表确数(表示分数,整数和倍数);②表概数:几、许多;③表序数:第一、老三;
数词的语法特点:①数目增加,可以用分数表示,也可以用倍数表示;
②数目减少,只能用分数,不能用倍数。
(5)量词:是表示事物和动作、行为单位的词。
量词的类型:表示事物单位的量词叫数量词;表示动作、行为单位的量词叫动量词。①表示事物单位的:个、只;②表示动作、行为单位的:次、回,有时也借用某些名词来表示,如:脚、年。
量词的语法特点:①量词经常和数词连用,组成数量短语,也称为数量启数量词;
②表示物量的数量词常用在名词的前面;
③表示动量的数量词数量词常用在动词的后面。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