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9:30-2025年4月25日12:00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26日(周六) 14:0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南广场
4.所需材料:①《湖州市教育局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5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大学期间的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⑤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范生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等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5.材料递交方式:
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应聘学校邮箱(详见下文中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应聘学校+学科+姓名”。
现场报名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并递交相应材料1份(前期已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仅网络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招聘当天由各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笔试考核等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核
1.现场笔试
4月26日晚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各招聘单位组成考评组,统一组织现场笔试。笔试以考核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笔试结束后,将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采用微型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考核总成绩=微型课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面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到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由市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91(纪检组)。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一)引才政策。来湖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查询。
(二)签订就业协议者须于2025年上半年到招聘学校实习不少于半个月。
(三)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且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和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录用的毕业生须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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