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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讲教育工作中的“两基”的含义?
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10.两名初中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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