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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及运用(十三)

2018-09-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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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讲教育工作中的“两基”的含义?

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10.两名初中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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