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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160人)

2022-04-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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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岗位代码A01-A16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岗位代码A17-A32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灌南县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A17-A32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A16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A17-A32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A01-A16岗位总成绩相同,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由灌南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灌南县教育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岗位代码A08-A32岗位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A04-A07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应聘A01-A03、A08-A32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受连云港考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影响的应聘人员,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九、招聘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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