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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2018-09-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

6.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有较为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发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阅读日常的书报杂志,能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背诵优秀诗文240篇(段)。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能根据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发展书面语言运用能力。

9.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运用口头语言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10.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积极尝试运用新技术和多种媒体学习语文。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一学段(1~2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

2.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

3.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4.努力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5.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6.学习独立识字。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会用音序检字法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

(二)阅读

1.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养成爱护图书的习惯。

2.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学习默读。

3.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句的意思,在阅读中积累词语。借助读物中的图画阅读。

4.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并乐于与人交流。

5.诵读儿歌、儿童诗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象,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

6.认识课文中出现的常用标点符号。在阅读中体会句号、问号、感叹号所表达的不同语气。

7.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

(三)写话

1.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四)口语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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