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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灵璧县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7-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8〕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报考岗位(依岗位代码为准),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7月31日:上午8: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灵璧县实验小学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一)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

7、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二)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5、资格复审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

(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与复印件

3、资格复审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

6、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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