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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时由县公安局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阶段的其他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3日17时前可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②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于2018年7月24日8:00至18:00进行。
2、资格审查由宿松县公安局邀请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地点:宿松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一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4张。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俯卧撑。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体能测试达标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成绩将一同公布。
3、面试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由县公安局委托相关单位从面试人才系统临时抽取。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由宿松县公安局邀请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到宿松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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