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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需要签定6年服务承诺书,且两个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咨询电话:
0357-6222186(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0357-5553115(洪洞县广电中心)
0357-6285588(洪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1、2018年洪洞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3、2018年洪洞县综检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洪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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