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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岗位要求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证名材料(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照顾加分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2)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3)少数民族考生凭身份证及户口薄;(4)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五、面试人选资格验证审查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验证审查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出现未通过验证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考生本人书面放弃材料)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验证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按 《2018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联系电话:0775-269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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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验证人选名单.xlsx
原标题:2018年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资格验证公告
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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