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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本次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9、8586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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