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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当该学科岗位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该学科岗位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不含加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另外,如考生笔试成绩加入加分项后,等于或高于进入面试成绩线最后一名的(以该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位考生笔试成绩作为成绩线),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含加分)+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基础知识、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告。
2.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微型课以昆山市中小学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为内容,备课45分钟,微型课15分钟;幼师微型课备课40分钟,上课8分钟。
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幼师另需进行技能测试。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分数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音乐教师技能测试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时间为5分钟;
美术教师技能测试需自备绘画材料,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画,创作时间40分钟;
幼师技能测试分为绘画、钢琴弹唱、舞蹈。绘画为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在40分钟内现场创作,绘画工具自备;钢琴弹唱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准备5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为自备舞蹈,时间3分钟,舞蹈服装、道具自备,配乐选用MP3格式。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1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10%计)+微型课(按占比60%计)。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
3.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者笔试(含加分)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查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八、选岗及录用
由昆山市陆家镇文卫办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同岗位内的人员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服务学校。如有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减少招聘职数的,则由陆家镇文卫办会同相关单位商定核减的招聘学校及职数。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8月15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人员待遇按陆家镇派遣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874358
咨询电话:0512-36692711(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本《简章》由陆家镇文卫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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