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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4)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职位咨询:0994-235415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7)专业目录参照依据:本科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笔试成绩公示时进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二楼207室人事工资福利科(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孔老师、茅老师0994-2354152
(10)资格审查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b.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e.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g.《报名审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审核(详见附件三);h.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实验员岗位试讲/实验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A教师、实验员岗位:
1、试讲/实验技能测试
(1)试讲/实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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