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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应提交成绩报告单(需注明账号及密码),报名时所提供的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及其他档案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现场报名期间,龙文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提交“2018年龙文区招聘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4月15日全省统一组织的新任教师招聘考试成绩、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相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7.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工作由龙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调配方式
拟聘用非在编聘用制教师由龙文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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