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全国公考交流群(日更课):536309564|微信公众号:展鸿32学院|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金丰廉韵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公告与考试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7月9日-7月13日
2、报名时间、地点:7月16日-7月20日,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区行政中心917室),联系电话:0515-83823690。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初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监督电话: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515-83818795;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0515-83811010。
附件下载: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委 盐城市大丰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9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