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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人身损害维权——“儿童血铅第一案”胜诉后法律还应做什么

2018-10-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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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

从2012年起,美仑化工厂的大烟囱就开始“冒黑烟”。不久之后,工厂里便有职工的孩子检测出了血铅超标。周边家长闻讯后,也带自己的孩子去检测,结果7个孩子中6个血铅超标。2014年6月,中央电视台在调查中发现,美仑公司排放污水处的淤泥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污水中铅含量超标60多倍。今年10月8日,《检察日报》报道了9月18日湖南衡东县“儿童血铅第一案”的处理结果。据公众号“环境法律帮助”发布的消息,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7名污染受害者最终获得4万元至9万元不等的赔偿。污染受害儿童家属历时4年的维权过程十分艰难,这样的结果可谓得来不易。

【主要问题】

1.我国还没有出台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受害民众维权过程艰难。

2.没有法定的鉴定手段可以对血铅超标的不良影响进行量化评估,无法判定其对儿童智力发育、今后的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造成多大的影响。

3.司法程序过于漫长,受害者家属获赔数额也不大。

【对策建议】

1.完善立法,尽快建立环境污染导致人身损害的鉴定机制。

2.建立污染赔偿案件的异地审理或“升级”审理原则,避免这类案件收到地方利益的掣肘。

3.出台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鼓励受害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点睛之语】

1.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2.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

4.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5.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

编辑:展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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