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公务员
  • >
  • 浙江省丽水市市级机关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37名优秀公务员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市级机关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37名优秀公务员公告

2023-08-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衢州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88095716 展鸿衢州事业单位考试|浙江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105990853展鸿衢州公务员备考群

微信公众号:衢州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667045941曾老师/18969902981尹老师/18667045841王老师

衢州地区各类考试招考公告全国各地公职考试真题公务员课程免费备考资料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遴选〈选调〉单位)共安排37个计划。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在丽的中央、省级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备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