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6月17日前向牡丹江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例如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和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7.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在6月15日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同意参加体能测评”,发送至15504530061(此电话不接受咨询,不回复短信)。
8.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评,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考生需时刻保证手机畅通。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签字,在参加体检和体测时交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排队等候进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2.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肌痛、结膜炎等症状者,以及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须提供体检体测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属上述范围的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前主动向市委组织部申报,联系电话:0453-6171262。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1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