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时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公务员一科联系。
咨询电话:0356-2122332
附件1:《晋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并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3:《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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