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6:45
地点:晋城市体育场(田径场2号门入口)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体检标准
体检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四)体检纪律
1.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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