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环节自愿放弃的,请务必及时出具自愿放弃声明,否则,将纳入有关诚信记录,可能影响今后各级各类考试的报考。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及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须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1.按规定佩戴口罩(自备),严禁擅自摘除;2.自觉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不高于37.3℃)并出示绿色健康码(高、中风险地区或参加体检前14天曾到过以上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898-66962068,传真:0898-66962119。
附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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