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提前熟悉体检集合点所在的位置;因体检集中时间较早,体检当天早上务必提前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证件和财物。
9. 请进入体检人选近期保持通讯通畅,随意更改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10. 考生自备口罩并出示动态“八闽健康码”,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集合点;对于橙码但现场提供了体检当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可进入体检集合点;对于橙码但报到时无法提供体检当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集合点。若体检当日前14天有过中高风险地区(合肥、六安、营口以及国家后续可能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还应提供体检当日前3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得进入体检集合点。请考生提前打开手机APP软件,准备好“八闽健康码”。
11. 怀孕的体检对象,因不宜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再安排体检,若有怀孕的考生,请于6月1日前联系招录单位,并提供由正规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公章的怀孕证明。
12.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有漏或错误,请联系南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599-8803085。
附件2:除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外的其他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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