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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职位面试递补公告

2021-05-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豫组通〔2020〕51号)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职位面试递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递补人员


  根据面试确认期间人员空缺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名单见附件1。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递补确认


  面试递补确认采取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审核


  参加面试递补确认的考生于2021年5月17日17时前,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hnskgat@163.com。


  1.《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职位面试确认登记表》(附件2)。


  2.《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公安厅及直属单位职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线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年在读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证明内容: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年限、毕业时间等)。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以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本专业和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学科(专业),须提交本人所学专业的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说明。


  8.在职人员提供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已经离职的提供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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