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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各部门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各地各部门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附件:面试安排.xlsx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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