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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乐山定向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2021-05-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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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请考生本人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成绩查询”专栏)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地点: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03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1.优秀村(社区)干部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1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担任我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证明材料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具体职务,并加盖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担任村第一书记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任职期满两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1份(须注明是否为“已退出贫困村”或纳入我市“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5)享受放宽年龄的考生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工人农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1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优秀工人需出具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合同及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优秀农民需出具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相关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镇(乡)党委印章。

  (6)考生工作地不在我市的,需同时出具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1份。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1份(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出具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须注明服务期满的具体时间、工作表现、有无不良社会反映等内容)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印章。

  (5)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1年2月24日前退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川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艰苦边远县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的证明材料;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除提供在编在职证明材料外还需注明从事脱贫攻坚工作的地点和起止时间。

  (7)退役军人须提供在部队服役、且2021年2月24日前退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享受放宽年龄的考生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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