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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12月13日

2020-11-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一般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应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可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首轮招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机关职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计划于2021年5月在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考生中组织第二轮职位招录。

  十一、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残疾人专项招录政策咨询电话:563867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机关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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