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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行政的内涵:
1.概念: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目的,以公共权力和法律为基础,对社会公共事物和政府自身内部事物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2.非政府组织所具备的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公益性。
二、公共行政的主体
(一)概念及特征
公共行政主体是指实施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当事人,即享有行政管理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有关管理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特定的,在我国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类行政机构,立法、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民间社团、企业等更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
行政组织的特征。
政治性,包括阶级性和决策性;
服务性;
权威性,包括约束性和强制性;
法制性,包括国家行政组织自身建设的法制性和国家行政组织对社会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制性;
系统性,包括结构性和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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