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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备考:公文写作——决定

2021-11-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决定

(一)决定的使用范围和特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的特点:(1)全局性。除部分带知照性质的以外,决定大多用于处理和安排事关全局的问题,一般的、事务性安排不宜使用决定这一文种。(2)指令性。决定在制约性上仅次于命令,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指挥性。(3)规定性。决定用于规范人们的行动,具有法定的强制力,收文机关与人员必须遵守,认真执行。

(二)决定的类型

(1)政策性决定用于公布被批准、试行和修订的文件,以及由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2)部署性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要工作做出安排,内容一般比较具体。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省考第101题)。

(3)奖惩性决定用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处分违法乱纪人员和处理重大事故等。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4)撤销性决定用于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宝安县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的结果无效的决定》。

(三)决定的写作要领

1.标题

决定的标题一般采用完整标题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不能随意省略。决定一般为普发性文件,主送机关标柱的位置除按常规列于正文之前外,也可以置于版记部分,标柱在抄送机关之上。当主送机关置于版记部分时,成文日期或者会议通过日期应当加括号标注在标题下方,称为题注。

2.正文

正文一般由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和执行要求三部分组成。决定缘由为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目的,用“为此,特作如下决定”或者“现就××××作出如下决定”等语过渡到下文。决定事项包括具体实施的原则、方法、步骤。最后以希望或号召作总结,作为对决定事项的补充,也有的不写结语。

(四)决定与决议的区别

(1)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公文,决议一般用于党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决议必须经会议表决通过,而决定不一定经会议表决通过。

(3)决定一般用于部署具体工作,不一定充分论述。而决议涉及面较为宽泛,不做具体的工作部署,有些决议还带有较强的议论色彩。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五)例文

例文一:奖惩性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浙政发〔2003〕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科技事业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279项科技成果为2002年省科学技术奖。其中,授予“非木材纤维造纸用变性淀粉系列产品”等16项成果为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授予“9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等64项成果为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授予“日处理5万吨级的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等199项成果为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具体奖励项目由省科技厅负责印发)。

希望受奖励的科技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开拓进取、拼搏奉献精神,争创新的业绩。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实创新、团结协作,为促进我省科技强省建设,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章)

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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