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7月30日